面对林小晚这突如其来且热情得让人无法拒绝的生拉硬拽。
沈砚看着那只死死攥着自己胳膊的纤细小手,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深深的无奈。
这三年在那犹如金丝笼般的苏家里,那些自诩高雅的富商名媛们,在背地里更是把所有带有表演性质的娱乐活动,统统鄙视为供人玩乐取乐的下九流戏子行径。
他若是真的去那种充满酒精和喧嚣的场合登台,哪怕只是为了生计,只怕如果那传进苏婉或者是那些圈内人的耳朵里,又不知道会被曲解成怎样一场为了恶心他们而自甘堕落的苦情筹码。
但当他看到林小晚那双因为急于和他分享自己生活且纯粹只是为了帮他找条出路而闪闪发光的清澈大眼睛时。
那些冷冰冰的阶级包袱和防备,终究是在心底无声地化了开来。
是啊,他现在都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由人了。
还在乎那些所谓上流圈子狗屁的看法干什么?
哪怕是真的去工地搬砖,或者是去酒吧卖唱,只要挣的是干干净净的血汗钱,这本就是人间最普通不过的生活。
去听听这小丫头的场子,就当去喝两杯免费的酒,放松一下被这几年死气沉沉的生活熏坏了的神经,又有何不可。
“行,反正今天简历投出去也要时间等回音,晚上闲着也是闲着,就去给你当个免费的拎包小弟,顺便长长见识。”沈砚自然地抽回了手,嘴角挂着一抹从容且温暖的淡笑,点头答应了。
“耶!太棒了!砚哥你放心,我今晚绝对把你安排在我们那个场子视野最好、还没人打扰的神仙卡座里!”林小晚欢呼一声,甚至兴奋地想要跳起来击个掌。
随着夜幕逐渐将滨海市的钢筋水泥丛林笼罩在一片霓虹的斑斓之中。
晚上九点半。
极具金属工业风和狂躁重低音闻名的“暗夜狂飙”轻奢酒吧,正迎来它一天中最躁动沸腾的时刻。
正如林小晚所说,这里确实是滨海市那些富二代们最喜欢扎堆的销金窟。
停在酒吧门口那一长串排气管轰鸣的改装超跑和百万级豪车,彰显着这个地方绝对不低的消费门槛和进出人群的阶层底气。
沈砚跟在背着吉他包的林小晚身后,顺着闪烁着昏暗紫红光晕的通道走进了酒吧内部。
震耳欲聋的电音如同重锤一般狠狠地砸在人的耳膜上。
空气中弥漫着高档洋酒、昂贵雪茄以及各种刺鼻且诱人的男女香水味。
卡座里那些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正借着酒精的作用疯狂扭动着身躯、放肆地大笑着。
这是一个充斥着金钱和绝对虚荣欲望的封闭空间。
它比那个富商云集的万盛答谢酒会要粗俗得多,但本质上,骨子里的那股看人下菜碟的阶级傲慢,却是一脉相承。
“小晚来啦!快去后头准备准备,前一个场子的歌手都快把客人们给唱得倒胃口了!你今晚可得把气氛给我挑起来啊!”
一个留着络腮胡、脖子上挂着一根粗金链子,看模样像是这家酒吧主管的油腻男人,一眼就在人群里抓到了林小晚,连忙扯着大嗓门催促道。
但在他喊话的间隙。
那双在场子里见惯了形形色色人物的老辣眼睛,自然也扫到了跟在林小晚身后、穿着那身有些洗得发白的普通衬衫牛仔裤、手里甚至还帮林小晚提着个破保温杯的沈砚。
在这非富即贵的地方,沈砚这副显然不属于这个消费阶层、看起来像是走错了片场的“寒酸”打扮,瞬间引起了络腮胡极其直白的嫌恶。
尤其是当他看到沈砚那高出自己一个头的挺拔身躯,以及那张虽然冷峻但绝对能在这种风月场所里引起富婆尖叫的绝杀脸庞时。
一股没来由的同行相忌或者是自卑心理,立刻在络腮胡心底发酵成了一抹阴阳怪气的嘲讽。
“哟,小晚,这怎么还带了个保镖来上班啊?这该不会是你在天桥底下随便捡来充门面的小男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