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判例
第66章 判例
钟明华眼前一亮,“什么法院的判例?高法吗?”
冉晓晨手指头朝上指了一下,“不是,是京城的,朝阳区法院的判例,不过被高法转发了。”
“那效力可以啊,参考价值很高!”钟明华高兴地说。
“是啊,而且跟本案很相似,都是请求他人代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之诉。”冉晓晨将一枚优盘插在电脑上,长长的判决书顿时放大投屏在了白板上。
“案件当事人是一位孀居多年的老太太,老太太亡夫在铁路局工作,生前以他本人的名义租住了单位的公房一套,过世后,老太太继续租住在公房里,由她的儿子代为续租签约,后来该房屋拆迁,作为实际承租人,老太太是拆迁补偿对象,她委托儿子代为签署赔偿协议后,她儿子瞒着老太太以自己的名字签署了赔偿协议,并且直接代领了该笔赔偿款,两年后她儿子过世,老太太才想起来有一笔钱还没到账的,于是到动迁办咨询,发现她儿子已经代领了赔偿款之后,老太太委托律师将动迁办告上法庭,请求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钟明华眼神专注,“的确跟本案相似度很高。”
冉晓晨喝了口水,缓了缓神,继续说道,“是的,庭审就诉讼期限的问题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执和辩论,后续经过了一审二审两次庭审,十分曲折复杂的审查过程之后,这个官司以老太太胜诉告终。”
钟明华神情一震,“诉讼期限的问题解决了?”
冉晓晨笑着点头,“法院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诉讼,本质上依旧属于行政协议纠纷的范畴,应当按照行政法相关的规定来处理,而不适用民法中合同法中时效的条款。诉讼时效的争议客体为请求权,而确认合同无效的争议客体为形成权,无效合同应该自签订之日起就自始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依据这一点,我们就有一个支点来展开接下来的诉讼了。”
李悍听得云里雾里,李勇干脆打了个哈欠,怯怯地说,“姐姐,我听不懂……”
李悍没好意思跟着说他也听不懂,干咳一声,“冉律师,这些我们都没有你专业,你直接说让我们做啥子嘛,我们都听你的!”
冉晓晨沉吟一瞬,“这也是我正在考虑的,是直接走诉讼程序,还是先走一遍复议程序,复议结果不满意再进行诉讼……”
“这?这有啥子区别啊?复议又是个啥东西嘛。”李悍彻底搞混了,抓了抓头困惑地问道。
钟明华解释道,“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申诉程序,申请方是公民或者法人,被申请方是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与法院审判的效力一致,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流程更快,时效更短,效率更高,也可以直接与被申请方进行对话,相对来说更加快捷高效一些,只不过知道的人比较少,更多的人在遇到行政争议的时候,还是比较倾向于法院诉讼程序。”
冉晓晨点点头,“是的,我考虑是不是先走复议程序,看一下拆迁办那边的反应,如果复议不理想,我们也更好应对,也更能引起地方部门的重视,给我们留出更多的反应空间。”
李悍听了个大概,沉声道,“那就先走那个啥子复议嘛,我们也不想打官司,民与官斗,他影响也不好嘛……能关起门来解决还是蛮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