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蘅喝了口茶,从袖中掏出一张舆图铺在桌上。
“侯爷,北狄东部有七个部落,我打算先拿乌桓部开刀。”
“开刀?”顾北辰皱眉,“不是互市吗?怎么是开刀?”
“互市是刀鞘,刀在里面。”沈蘅微微一笑,“侯爷,我查过,乌桓部今年也遭了灾,他们的牛羊死了三成,部落里缺粮。如果我们答应卖给他们粮食,他们一定会答应我们任何条件。”
顾北辰将信将疑:“他们会答应什么条件?”
“第一,帮我们守住边境,不让中、西两部的北狄人犯境。第二,每年进贡一千匹战马。第三,交出十年前在边境屠杀汉人村庄的凶手。”
顾北辰倒吸一口凉气。
前两条也就罢了,第三条——十年前乌桓部的一个小部落确实屠杀过一个汉人村子,一百二十三口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这件事朝廷一直想追究,但苦于没有证据,也没有机会。
“沈大人,你确定乌桓部会交出凶手?”
“不确定。”沈蘅坦率地摇头,“但他们要是不交,我们的互市就不会开。一条人命换一石粮食,这笔账他们自己会算。”
顾北辰沉默了很久。
他打了二十年仗,见过无数谋士。有的擅长排兵布阵,有的擅长运筹帷幄。但像沈蘅这样,把人性算到骨头缝里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沈大人,”顾北辰忽然问,“你今年多大?”
“十五。”
“十五?”顾北辰瞪大了眼睛,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十五岁你就有这种手段?你娘胎里就开始学兵法了?”
“可能是胎教比较好。”沈蘅面不改色地回答了一个顾北辰听不懂的梗。
顾北辰:“……”
他突然理解为什么陛下叫沈蘅活阎王了。这姑娘的手段,确实不是凡人能有的。
沈蘅在北境待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她做了几件事:
第一,摸清了乌桓部首领乌力吉的性格。这位首领今年四十多岁,是个精明但不狡猾的人。他最大的特点是好面子,最怕的是在别的部落面前丢脸。
第二,摸清了乌桓部和鲜于部的世仇细节。十年前那场仗,乌力吉的弟弟死在了鲜于部的人手里。乌力吉一直想报仇,但打不过。
第三,摸清了乌桓部的家底。牛羊三万余头,战士两千余人,战马一千五百匹。缺粮,缺铁器,缺茶叶。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她让顾北辰在边境上囤了五千石粮食,然后派人去乌桓部送信,说朝廷愿意开互市,用粮食换马匹。
乌力吉收到信的时候,正在喝酒。
他看了信之后,把酒碗一摔,哈哈大笑:“汉人终于撑不住了!开互市?好!让他们送粮食来!”
使者提醒他:“首领,汉人那边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要先交出十年前屠杀汉人村庄的凶手。”
乌力吉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沉默了很久,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到纠结,从纠结到犹豫,从犹豫到无奈。
十年前那件事,是他手下的一个千夫长干的。这个千夫长是他妻子的侄子,算是亲戚。但如果他不交人,互市就开不成,部落里的老弱妇孺就要挨饿。
“让我想想。”乌力吉挥了挥手。
使者回去复命后,沈蘅听了汇报,只说了四个字:“再等三天。”
三天后,乌力吉派人来回话:“人,可以交。但粮食要多加一千石。”
沈蘅笑了。
她在谈判桌上加了三千石的价码,但条件是乌桓部要在三年内替朝廷培育三千匹良种战马。
乌力吉算了算账,发现自己好像吃亏了。但沈蘅已经算好了——三千石粮食看起来多,但三千匹战马的价值远超这个数。乌力吉以为他占了便宜,实际上沈蘅已经把未来三年的战马供应都锁定了。
这就叫空手套白狼。
杀手锏还在后头。
沈蘅写了一个折子,快马送回京城,请示萧衍一个问题:
“陛下,臣打算把互市的粮价定为市场价的八成,但要求乌桓部用战马支付。这样一来,乌桓部为了多买粮,就要多养马。多养马就要多占地盘。多占地盘就会跟鲜于部冲突。到时候,他们自己就打起来了。”
萧衍收到折子的时候,正在批阅大臣们关于北狄问题的奏折。大臣们有的主战,有的主和,吵得不可开交。
他看完沈蘅的折子,放下朱笔,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
太监总管小心翼翼地问:“陛下,沈大人的折子写得不好?”
“写得太好了。”萧衍睁开眼,眼神复杂,“好到让朕觉得,朕这辈子可能都离不开她了。”
太监总管不敢接话。
萧衍拿起朱笔,在折子上批了一行字:
“准。另:匕首还在吗?”
沈蘅收到回批的时候,看到“匕首还在吗”四个字,哭笑不得。
她想了想,在下一封信的末尾加了一句:
“匕首在。每天擦三遍,亮得能当镜子用。臣用它削过苹果,很好用。陛下要不要也试试?”
萧衍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正在御书房接见大臣。他当着满屋子大臣的面笑出了声,然后若无其事地收起了信。
大臣们面面相觑,不知道皇帝在笑什么。
只有站在角落的太监总管知道——能让皇帝这么笑的,除了西北那个活阎王,没别人。
北境的秋天来得早,才九月就凉飕飕的了。
沈蘅裹着萧衍送的大氅——对,就是当初在清风寨那晚披在她肩上的那件——站在边境的望楼上,看着远处的草原。
乌桓部的帐篷像白色的蘑菇,密密麻麻地扎在河边。炊烟袅袅升起,在夕阳中染成了金色。
互市已经开了半个月,一切顺利。乌力吉交出了凶手,顾北辰在北境将士面前把那几个人斩首示众,一百二十三口人的冤魂终于得以安息。
乌桓部拿到了粮食,部落里的人脸上有了笑容。鲜于部的首领派人来打听消息,听说乌桓部跟汉人做了买卖,急得团团转。
一切都在按照沈蘅的计划进行。
但沈蘅站在望楼上,看着这片广袤的草原,心里想的却不是这些。
她想的是御书房里那盏总是放在他右手边的茶。那盏茶永远都是温的,因为太监总管随时会换。她每次去,茶永远是刚泡好的,不烫不凉,正好入口。
她以前觉得这是太监总管伺候得好。
现在她开始怀疑——是不是萧衍算好了她每天到的时间,提前让人泡的?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就赶紧掐灭了。不行,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就真成恋爱脑了,一个恋爱脑的活阎王,那是要出大事的。
她深吸一口北境干燥清冷的空气,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转身走下望楼。
“卫昭,写信。”她边走边说,“第一封给陛下,汇报互市进展。第二封给户部,催他们赶紧把下一批铁器运过来。第三封给承恩公——”
她停顿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算了,不给他写。让他着急去。”
卫昭面无表情地跟在后面,心里却在想:大人,您刚才提到陛下的时候,嘴角是往上弯的。提到承恩公的时候,也是往上弯的。但这两个弯的弧度不一样,陛下那个弯得更多一点。
沈蘅不知道自己被观察得这么仔细。
她大步流星地走回营地,推开房门,点起油灯,铺开纸,开始写信。
写给萧衍的那一封,她写得最长。
最后一行,她犹豫了很久,还是写上了:
“北境天冷,陛下多添衣。臣很好,勿念。”
写完之后,她盯着“勿念”两个字看了半天,觉得这两个字写得太刻意了。什么叫“勿念”?分明就是“你念我吧,但我不让你念”。
她想改,但墨已经干了。
她看着那两个字,叹了口气,把信折好,封进信封。
信封上写着四个字:陛下亲启。
然后她想了想,又在信封背面加了一行小字:
“匕首还在,每天擦三遍,真的很好用。”
把信交给暗卫之后,沈蘅吹灭了油灯,躺在床上,摸出那把匕首,在黑暗中轻轻摩挲着刀鞘。
刀鞘上有一个细微的刻痕,她以前没注意过。今天用手摸到了,像是两个字。
她点亮灯,凑近看了看。
刀鞘的底部,刻着两个很小的字,小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
“平安。”
沈蘅的手指停在那两个字上,一动不动。
这把匕首跟了萧衍八年,杀过七个人。他在刀鞘上刻了“平安”二字。
他杀了那么多人,却希望带着这把匕首的人平安。
沈蘅把匕首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一滴泪从眼角滑落,无声无息地没入枕中。
她不知道这滴泪是为谁流的。是为原主沈蘅?是为沈知节?是为那些死在清风寨的土匪?还是为那个在千里之外的御书房里,替她挡下所有明枪暗箭的人?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从这一刻起,这把匕首不再只是她的武器。
它是她的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