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傍晚梁总从塔吊上飞下来被工人们看到之后,工地上的气氛就变得微妙起来。老张头不再抬头看天,老李把眼镜度数又加深了一百,小赵走路只盯着自己的脚尖。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守着同一个秘密:他们的梁总,不是人。赵大彪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天晚上,赵大彪拎着两瓶茅台又来串门了。这不是什么稀罕事,自从“鸡犬升天联合基地”挂牌以来,他隔三差五就往工地跑,有时带着藏獒来蹭饭,有时空手来蹭酒,有时纯粹是闲着没事来找鸡王聊天。养狗场的生意被他做得半死不活,但万鸡殿的鸡蛋分成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他在镇上盖了新楼,换了新车,逢人就说“我大哥是鸡王”。镇上的人只当他在吹牛,毕竟一个养狗的和一个养鸡的,能有什么深交?赵大彪不在乎,他知道自己说的都是真的就够了。
那天晚上他喝了半斤,脸红得像煮熟的虾。他走到万鸡殿门口,发现门没锁,推门进去,想找鸡王喝第二轮。万鸡殿里的灯已经熄了大半,只有“王座区”那盏夜灯还亮着,昏黄的光圈里蹲着一个身影。赵大彪眯着眼凑过去,酒喝多了视线模糊,但那个秃头轮廓他认得。鸡王盘腿坐在沙盘前,闭着眼睛,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尊雕塑。赵大彪打了个酒嗝。“梁总,还没睡啊?来,喝两杯。”他举起手里的茅台瓶晃了晃。鸡王没有回答。
赵大彪又往前走了两步,突然停住了。因为鸡王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不是深褐色,是金色的——像两枚被烧红的铜钱,瞳孔是竖着的,像蛇,又像鹰。赵大彪的酒意一下子醒了大半,手里的茅台瓶差点滑脱。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看到鸡王慢慢站了起来,身上的冲锋衣无风自动,后背的布料从中间裂开一条笔直的缝,不像是被撑破的,更像是被某种锋利的东西从内部划开的。
金色的光从裂缝里涌出来,不是灯光的反射,是真的光,柔和但耀眼,像黎明前东方地平线上那第一缕曙光。赵大彪下意识地抬手挡住眼睛,从指缝间往外看。他看到了一对翅膀,不是鸟的那种翅膀,是介于人和神之间的某种存在——金色的羽毛从鸡王的肩胛骨处长出来,层层叠叠地铺展开,每一根羽毛都在发光。那些羽毛不是静止的,像有生命一样微微颤动,发出细碎的金属摩擦声。翅膀完全展开的时候,翼展几乎有三米,差点扫到万鸡殿的彩钢瓦屋顶。翅膀下面的肌肉和骨骼清晰可见,不是血肉,是半透明的、像琥珀一样的东西,里面流淌着金色的液体。
赵大彪的腿软了。
他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不是自己想跪,是膝盖自己弯的,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按了下去。茅台瓶从手里滑落,骨碌碌滚到沙盘边上,酒液洒了一地,浓烈的酱香味弥漫开来。他跪在地上,浑身发抖,看着鸡王一步一步走近。鸡王每走一步,金色竖瞳就亮一分,冠子从秃顶的皮肤下浮现出来,鲜红如血,高高耸立。赵大彪把额头磕在地上,声音都在发抖。“鸡……鸡仙!梁总,不,鸡仙老爷!我赵大彪有眼不识泰山!以前多有得罪,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别把我变成鸡啊!”
鸡王低下头看着趴在地上的赵大彪,嗅到了空气中浓烈的酒精和恐惧混合的气味。他用鸡族古语说了一句什么,声音不大,但每一个音节都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闷雷。赵大彪听不懂,但他能感觉到那种威压。他不敢抬头,把额头贴得更紧了,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起来。”鸡王用回了人类语言。
赵大彪不敢起来,趴在地上,屁股撅得老高,像一只受惊的鸵鸟。鸡王蹲下来伸出手,用带着利爪的手指戳了戳赵大彪的脑门。“本座说了,起来。”赵大彪这才哆哆嗦嗦地抬起头,看到鸡王的脸。那是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熟悉的是那颗秃头和那些深深的皱纹,陌生的是那对金色的竖瞳和那个从额头一直延伸到后脑勺的鲜红冠子。
“梁总……您到底是啥?”
鸡王把翅膀收拢了些,金色的光暗了下去,但竖瞳没有退。“本座是玉龙雪山金羽鸡王。五千年前中了毒箭,灵魂冰封于雪山。五年前借梁建国的身体苏醒。本座收尽天下名鸡,是为了重振鸡族荣光。”他顿了顿,“本座不是仙,也不是妖。本座就是鸡王。”
赵大彪跪在地上,脑子像一台过热的机器,嗡嗡作响。他想起了五年前的梁建国——那个被甲方骂得狗血淋头不敢吭声的窝囊废,那个被前妻逼得差点跳楼的可怜虫,那个连儿子都养不起的秃头项目经理。现在的梁建国呢?万鸡殿里几百种名贵鸡,每年卖鸡蛋的钱够买好几辆宝马,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的奖拿了一大堆,连市委书记来了都要主动握手。原来那不是梁建国变了,是梁建国被人换了。被一只鸡换了。赵大彪终于把所有的事串在了一起——那些鸡为什么会排队,为什么会鞠躬,为什么会巡逻,为什么会报警,为什么会游泳,为什么会飞——因为它们的王在这里。
“梁总,不对,鸡王老爷,”赵大彪的声音还在抖,“您放心,我今天啥也没看见。我嘴严,打死我也不说。我要是说出去,让我养狗场的狗全得瘟病死。”
鸡王的手从赵大彪的脑门上收了回去,翅膀缓缓缩回体内,金色的羽毛一层一层地消失。冠子退去,竖瞳变回深褐色,后背裂开的冲锋衣像一朵凋谢的花一样垂了下来。他重新变成了那个秃头项目经理,穿一件破冲锋衣,脚上一双旧胶鞋。
“你走吧。记住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