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骨打认罪的消息传遍北境,乌桓部和鲜于部的反应截然不同。
乌力吉第一个派人来送礼。十匹上等战马,一张千年人参,还有一把镶嵌宝石的腰刀。送礼的使者跪在沈蘅面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皇后娘娘,我们首领说了,从今以后乌桓部就是朝廷的一条狗。朝廷让咬谁,我们就咬谁。”
沈蘅看着那份礼单,嘴角微微弯起。乌力吉这个人实在——知道自己打不过就认输,认输了就老老实实当狗,不玩心眼不耍花招,这种人反而最好用。
“回去告诉你们首领,他的心意本宫领了。互市照旧,战马照收。只要他老老实实的,朝廷不会亏待他。”
使者千恩万谢地走了。
鲜于烈的反应就不一样了。他没有派人来送礼,也没有派人来祝贺,而是自己骑马来了一趟。他穿着一身半旧的皮袍,腰间挎着一把弯刀,看起来不像来道贺的,倒像来寻仇的。
沈蘅在毡房里接见了他。
“鲜于首领,喝茶。北境的奶茶,不知道你喝不喝得惯。”沈蘅端起茶杯。
鲜于烈没有喝茶。他坐在沈蘅对面,沉默了很久,憋出一句话:“沈蘅,你赢了。我服了。”
沈蘅放下茶杯看着他。鲜于烈的脸上没有不甘,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复杂的表情,像是释然又像是不甘,说不清是什么。
“鲜于首领,你服的不是我,是火炮。”
鲜于烈愣了一下,然后苦笑。“你说得对。我服的是火炮。你造的那个东西太厉害了。我的兵听到炮响就跑,拦都拦不住。我打了半辈子仗,从来没输得这么服气过。”他端起面前的茶杯一饮而尽,咸奶茶的羊膻味让他皱了皱眉,又倒了一杯,又喝完了。
“皇后娘娘,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什么交易?”
“鲜于部跟朝廷联姻。我有个儿子,今年十八岁,还没娶亲。朝廷有没有合适的公主?嫁一个给我儿子。”
沈蘅想了想。“没有。但本宫可以给你一个承诺——等你儿子成亲的时候,朝廷送一份厚礼。黄金千两,丝绸百匹,茶叶千斤。”
鲜于烈想了想,点了点头。“也行。”他站起来,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那臣告退了。皇后娘娘,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鲜于烈大步走出毡房,翻身上马,策马而去。卫昭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问:“娘娘,鲜于烈这个人可信吗?”
“不可信。但他怕我。怕就够了。”沈蘅端起茶杯,语气淡淡的,“只要他怕,他就不敢乱来。等他什么时候不怕了,我再让他重新怕一次。”
卫昭沉默了片刻。“娘娘,您这句话,臣记下了。”
乌桓部、鲜于部、契丹部——北狄三大部落,一个成了狗,一个服了软,一个被打残了。北境的威胁暂时解除了,但那只是暂时的。草原上的部落就像野草,割了一茬还有一茬,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冒出来的是谁。沈蘅需要的不是暂时,是长久。而长久的办法只有一个。
卫昭问是什么办法。沈蘅说在草原上建城——驻兵,屯田,开互市,办学堂,让草原上的孩子学汉字、说汉话、穿汉服、读汉书。等他们长大了,就不会再想着打仗了。这不是征服,是教化,比征服更彻底。
卫昭看着她,忽然说了一句。“娘娘,您变了。”
“是吗?哪里变了?”
“以前您只想着怎么赢。现在您想着怎么让所有人都不输。”
沈蘅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很温柔,是卫昭从来没见过的温柔。
“卫昭,你越来越会夸人了。”
“臣只是说了实话。”
北境的事处理完了,沈蘅准备回京。
出发的前一天,她去了一趟契丹部——不是去耀武扬威,是去看一个人。阿骨打没有被杀,也没有被关进大牢。沈蘅把他留在了契丹部,但他已经不是一个首领了,他是一个废人。他的部落被拆分成十几个小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首领,直接听命于朝廷。阿骨打被软禁在原来住的大帐里,每天有人送饭送水,但没有人跟他说话。对于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部落首领来说,这比死更难受。
沈蘅走进大帐的时候,阿骨打正坐在角落里发呆。看到沈蘅进来,他忽然扑过来,跪在她面前。
“皇后娘娘,求你——给我一个痛快!”
沈蘅低头看着他。“你想死?”
“想!比什么都想!”
沈蘅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两个字。“不行。”
阿骨打瘫在地上,面如死灰。
沈蘅转身走出大帐,卫昭跟在后面。
“娘娘,为什么不杀他?”
“杀了他,他就解脱了。我不杀他,他每天都活在痛苦里。”沈蘅翻身上马,“对于那些不是人的东西,死不是惩罚,活才是。”
卫昭看着她的背影,后背一阵发凉。这才是真正的活阎王——杀人诛心,让你死了都不安生。
回京的路上,沈蘅坐在马车里,手里拿着刘文渊送来的卷宗,翻来覆去地看着。名单上的最后一个人,证据确凿。她回去之后就可以动手了,但她迟迟没有下定决心——不是因为证据不够,是因为那个人动不得。